🇨🇳 中国内地
Mainland China
内地对虚拟货币采取「全面禁止」立场:虚拟货币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境外交易所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非法;相关投资交易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担。这是理解所有跨境场景的基线。
核实于 2026-09 · 2026年9月版(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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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框架
| 核心文件 | 银发〔2021〕237号《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2021-09-15,央行等十部门) |
|---|---|
| 法律定位 |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
| 业务定性 | 法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撮合/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衍生品交易 → 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
| 境外平台 |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
| 金融机构 | 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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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的法律后果
| 民事效力 | 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
| 损失承担 | 由此引发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
| 涉刑风险 | 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洗钱、非法经营等均可能入罪 |
| 历史沿革 | 2013 年《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2017 年「94 公告」取缔 ICO 与交易平台 → 2021 年 237 号文全面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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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场景提示
- 内地居民在境外(如香港持牌平台)交易,仍可能触及内地监管红线与外汇管理、资金出境合规问题。
- 资金跨境(尤其地下钱庄、跑分、对敲)是刑事风险高发区,与虚拟货币叠加后风险显著放大。
- 内地司法机关对涉币民事纠纷普遍认定相关行为无效,维权难度大、损失通常自担。
- 本站其余地区内容仅作**合规科普与制度对比**,不构成对内地居民开展相关业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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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 政策风险:全面禁止,任何境内相关业务均属非法金融活动。
- 资金出境风险:涉及外汇管制与刑事红线。
- 司法救济风险:民事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损失自担。
- 诈骗与洗钱风险:涉币案件常与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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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本站为公开监管文件整理(2026年9月版(首版)),仅供合规科普与制度对比,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提供任何规避监管的方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在中国内地属非法金融活动;各地监管与税务规则动态变化,实际以官方最新发布与持牌专业人士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