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 银行 · 证券 · 保险 · 房产 · 投资移民 · 加密资产 六大领域。法定义务主体、申报披露要求、CRS/FATCA/CARF 交换机制与生效日,一次说清。
明确区分:美国**不是** CRS 参与方,而是以 FATCA 单向接收信息(US→境外);中国税务居民持有的美国保单,**不经 CRS 自动交换回中国**。
不同位阶的规则,留给个人的「操作空间」不同:国际标准(CRS / CARF 等)与本国法律(国务院令、证监会令等)通常没有通融余地;监管规章(金管局 / MAS / FCA / ASIC 等指引、Stamp Duties Act 等)与机构内部政策往往可通过更换机构、辖区或合规路径解决。下表每个条目标注其所引规则的位阶,便于区分「硬约束」与「可协商项」。
跨境资金的第一道闸门。境外银行开户须通过 KYC/CDD,资金用途与来源必须真实可追溯;内地个人每年等值 5 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仅服务经常项目,购付汇明确不得用于境外购房、证券投资与投资性保险。CRS 下境外账户信息会交换回中国税务机关。
2026-05-22 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境外券商未经批准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开户与交易服务构成非法跨境经营,设两年集中整治期(只出不进)。合规替代渠道为港股通、QDII 与跨境理财通。
境外保单是 CRS 申报的重点账户类型之一(含现金价值与红利)。内地购付汇明确禁止用于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837号令后,投资属性保单的大额缴费、保单贷款、退保、分红与权益转让均可能被要求说明资金来源与完税状态。
海外置业是非居民限制最密集的领域。新加坡外国人购房 ABSD 高达 60%(叠加 BSD 后总印花税可超 64%),信托持有 65%,且组团需 LDAU 批准;内地购付汇明确禁止用于境外购房。CRS 2.0 拟将房地产纳入申报范围。
投资移民的核心是资金来源(SOF)与财富来源(SOW)的穿透审查。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IES)门槛 3000 万港元;2025-03 与 2025-09 两次优化后申请量激增。身份变更会实质影响税务居民认定与全球所得申报义务。
加密资产是透明度革命的下一个战场。香港拟自 2027-01-01 实施 CARF(加密资产申报框架),2028 年完成首次交换;CRS 2.0 同步扩围至数字资产。内地立场不变——虚拟货币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